轉知行政院農委會鑒於邇來屢傳狂犬病鼬獾入侵民宅附近咬傷民眾案件,特再重申防範類此案件之相關防疫宣導措施。
- 日期 :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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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06年12月1日臺教綜(五)字第1060173151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鼬獾入侵民宅(或校園)咬傷民眾(或教職員工生)或動物,危害公共安全或民眾性命,飼養犬貓務必每年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如有發現死亡或行為異常野生動物,或基於自我防衛設置捕鼠籠捕獲鼬獾時,請勿自行處理,應立即通報動物防疫機關作適當處置,如屬健康之動物應植入晶片及注射狂犬病疫苗後另擇合適地點野放。
三、請遵循「二不一要」原則:不棄養家中寵物、不要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及每年要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有效杜絕家中寵物和病原接觸,以保障人畜生命財產安全。
四、由於野生動物皆具有野性,且狂犬病動物行為異常具主動攻擊性,民眾多因驚擾而遭咬傷,因此遇有可能罹病動物,切勿與之接觸或冒險捕捉,以確保自身安全;如遭疑患狂犬病動物咬傷時,應遵循1記、2沖、3送、4觀原則:
(一)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或拍照。
(二)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
(三)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或免疫球蛋白。
(四)觀:觀察動物行為。
五、相關訊息參考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狂犬病專區https://goo.gl/MMXvj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狂犬病專區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4507